评估行业管理制度改革初现端倪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02/29/2016 09:31|点击量:79
春节刚过,关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的众多评估人就惊喜地发现了2条新的政策文件,即新发布的《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办法(试行)》(中评协﹝2016﹞4号,下称“《登记办法》”)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管理办法(试行)》(中评协﹝2016﹞5号,下称“《执业会员办法》”)。
“这两个管理办法集中体现了当前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基于简政放权背景下对于评估行业的创新管理、系统管理、规范管理的新思路与新策略,说明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在新常态下攻坚克难迈出新步伐。”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俞明轩的话说出了一众评估人的心声。
事实上,创新性地进行科学规范的行业管理,是最近几年中评协工作的重点之一。“尤其是在党中央依法治国的理念倡导下,评估行业这几年一直在加强科学管理,陆续发布了十几个有关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非执业会员等人员管理以及资产评估机构管理的办法,行业管理水平快速提升、规范程度大幅度提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王竞达评价说。
简政放权的延伸落实
事实上,《登记办法》的出台是我国简政放权精神的进一步落实。
中评协负责人介绍说,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和《人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43号)要求,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由行政审批类转为水平评价类,中评协为贯彻落实上述文件精神,在广泛征求政府部门、地方协会、资产评估师等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登记办法》。
此外,为适应资产评估师管理方式的改革要求,完善行业协会会员管理机制,强化行业协会自律管理职能,做好登记管理与会员管理的衔接,理顺管理链条,中评协还制定了《执业会员管理办法》。
《登记办法》的出台和实施,是中评协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精神,强化行业协会社会管理职能,创新和完善资产评估师登记管理机制的重要举措和有益尝试;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发挥行业协会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的高度重视,体现了人社部和财政部对中评协长期以来建立的行业管理基础和管理能力的充分信任。
《登记办法》共有7章26条,对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的权责划分、登记程序、日常管理、诚信档案管理、定期检查和惩戒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办法内容顺应国家职业资格管理改革举措要求,放宽了登记条件,简化了登记程序,强化了登记服务,进一步规范了登记管理,将有效提高登记效率,更好地向公众提供资产评估师的有关信息查询服务,促进评估师诚信规范执业。
三大创新提效率
每项制度的出台都必然经过了全面的调研和深度的探索,这两个办法也不例外。
在《登记办法》制定过程中,中评协吸收了长期以来在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管理工作中积累的管理经验,同时根据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管理要求和互联网发展的新形势,进行了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的三大创新。
第一,取消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性质的登记条件,如专职限制、年龄限制等,改为登记后进行分类信息披露和管理。
第二,资产评估师按照是否在评估机构工作分类登记。在资产评估机构工作的资产评估师是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主体,在资产评估报告上签字并承担法律责任,在执业要求、继续教育、后续监管等方面的要求与不在资产评估机构工作的资产评估师有明显的差别。因此,《登记办法》进行分类登记,并将在资产评估机构工作的资产评估师作为登记服务与监督的重点。
第三,进一步推进登记信息化,逐步实现无纸化登记。考试合格人员只需要通过中评协官网登录登记管理系统,按照使用说明书的操作指南上传电子版材料即可办理登记手续。地方协会和中评协的审核、确认都在系统后台进行,申请登记人员可以随时查看审核进度。中评协确认后,系统生成加盖电子印章的《登记卡》。资产评估师不再需要往返于机构和地方协会之间办理各种手续,简化办理程序,缩短登记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毫无疑问,这三大创新必将极大地提升人员管理的效率,增强人员规范管理的效果。
同样,资产评估师办理登记信息变更也可以登录登记管理系统按照网站提示进行操作,除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变更等特殊事项外,其他个人信息都可直接在系统变更,方便快捷。未来随着信息系统的升级,中评协计划诚信档案申报、定期检查等模块都要在系统中实现,切实为资产评估师做好各项登记服务。
每位评估师都有一份诚信档案
《登记办法》在中评协开展的诚信档案管理工作的基础上进行了完善,强化了对诚信信息的要求,明确良好行为记录、提示信息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等诚信档案具体内容,规定所有资产评估师均应按照办法要求上报诚信信息,经核实的诚信信息通过中评协官网向社会公布。建立资产评估师失信惩戒机制,可使资产评估师更好地接受行业和社会的监督。
中评协负责人告诉记者,《登记办法》规定,协会应当为每一位资产评估师建立诚信档案并要求资产评估师均应当参加定期检查。《登记办法》明确资产评估师(珠宝)职业资格证书由中评协办理,原《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证书》继续有效一年,原考试合格或认定但未注册人员可按《登记办法》办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