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以“投标指导意见”规范行业行为提升专业质量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02/11/2015 10:00|点击量:58

  资产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收费如何衡量,这是市场、投资者乃至资产评估人自身都头疼的话题。

  2014年底,一纸不足1700字的指导意见改变了资产评估行业“尚无规范指导业务定价”的窘境——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对外发布《资产评估机构以投标方式承接评估业务指导意见》,对资产评估机构以投标方式承接资产评估业务的行为进行了规范。

  业界人士一致认为,这是行业首次对以招标方式承接评估业务进行指导,必然会对行业投标的规范性、遏制低价竞争、提升专业质量等各个方面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市场决定作用首重公平

  正如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所指出的,市场应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但对于资产评估这样的高端现代服务业来说,专业性太强,成为公众衡量资产评估业务质量的“障碍”之一。

  这对资产评估市场的公平竞争有着重大的影响。

  “资产评估的业务质量需要专家评判,包括参数选择、模型使用以及评估过程中的严谨性和多种复杂因素都会对评估业务的质量水平产生重要影响。”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孙建民说。

  可惜的是,目前市场上对资产评估业务质量的衡量还比较模糊,不少企业只好倾向于简单的价格选择因素。这给资产评估机构参与招投标的报价造成了很大压力。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在保证业务质量的基础上,尽可能地压低报价,这使我们的发展比较窘迫。”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总裁权忠光坦言,较高的业务质量必然要求高素质的评估人员、严谨的评估过程、科学的评估选择等多方面的考虑,这必然会抬高评估业务的成本,进而提升报价。

  这就使很多评估机构面临尴尬,即按照高质量的业务要求报价就会大幅度超出招标单位的预期,在市场竞争中也居于劣势,很多时候甚至惜败于质量要求较低的公司。而在市场竞争中,由于大多数招标单位以价格为主要衡量因素,导致有些评估机构为了争夺业务陷入恶性竞争、以质量换低价的怪圈中。

  “这让我们的报价选择面临困境。”孙建民说,对于大型资产评估公司来说,追求高质量的业务水平一直是主要目标,但在市场竞争中,常常只能期待招标单位能够科学合理地看待评估业务的专业性,给予合理公平的竞争环境。

  投标指导意见的出台,无疑给资产评估行业参与招投标竞争划了一条质量保护的围栏。

  这一指导意见正是为了规范资产评估机构以投标方式承接资产评估业务的行为,维护招标人、社会公众和资产评估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资产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从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以及资产评估相关制度准则制定的。

  根据意见,资产评估机构在投标过程中,应当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及其他与评估业务相关方的合法权益。资产评估机构确定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按照评估准则的要求执行该项评估业务所花费成本。

  质量拥趸者的福音

  “这是资产评估行业的福音。”对于严格要求业务质量的天健来说,孙建民的喜悦溢于言表。

  他告诉记者,意见规定,资产评估机构确定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按照评估准则的要求执行该项评估业务所花费成本。这给评估机构的业务质量规定了最低标准的“红线”,让业务质量有了价格上的保证。

  “意见对于评估业务报价还给出了6个因素,这让我们报价有了具体可遵循的标准。”权忠光说。

  意见要求,对于非法定资产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在考虑下列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投标报价:执行该项评估业务的各类人员级别、专业资格、经验水平和数量;专业服务人员提供服务所耗费的工作时间;评估项目所需承担的风险和责任;标的资产的类型、分布、行业格局;其他相关执业成本、费用、税金和合理利润;监管部门、行业协会有关收费标准的规定。

  “这6个因素充分考虑了评估业务的实际情况,给予业务质量较好的保护。”权忠光说。

  当然,对于法定资产评估业务,意见要求,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在政府指导下合理确定投标报价。

  意见还规定,资产评估机构中标后,应当按照评估准则的规定执行评估业务。不得以报价低为借口,违反评估准则,降低执业质量。资产评估机构应将中标情况进行备案。

  其中,具有证券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备案;不具有证券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向所在地资产评估协会备案。中评协或地方协会对低价中标评估项目的执业质量情况予以重点关注。必要时,对该评估项目执业质量实施专项检查。

  这是评估协会对于业务质量进行监督指导的重要方式,也是维护行业质量水平的重要举措。

  为此,意见特别规定,资产评估机构中标后,应当按照评估准则的规定执行评估业务。不得以报价低为借口,违反评估准则,降低执业质量。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资产评估机构违规投标行为,中评协和地方协会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投标公平需多方共呵护

  资产评估行业的公平竞争环境和质量水平,不是仅仅依靠行业本身就能完全做到的。评估业务招投标涉及到各种企业以及单位,公平的招标环境首先要来自于公平的招标公告要求。如果招标单位能够进一步加重业务质量在招标中的权重,相信会对资产评估业务质量的提升起到关键性作用。

  目前,意见已经规定,投标的资产评估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机构的合法权益。

  资产评估机构不得以其他资产评估机构的名义或者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禁止资产评估机构以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招标代理机构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资产评估机构不得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或者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但这毕竟只是资产评估行业自身对评估机构提出的道德要求和执业规范,公平市场环境的打造还需要相关各方的共同努力,一起呵护好资产评估业务的质量水平。尤其是招标单位对评估业务质量的越发看重,更能使评估机构坚守住业务质量的“红线”。

  可以想见,这样的良性循环下,资产评估业务才能真正实现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保驾护航的重要功能。

  来源: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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