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会协党〔2015〕29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基层党组织:
为加大对基层党组织经费的支持力度,增加基层党组织的活力,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京组发【2012】1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北京注协党委将拨付2014年度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员人数及经费标准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北京注协党委基层党组织党员人数为4074人。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财政局拨付北京注协党委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为814,800元,按照党员每人200元标准。
二、经费的使用原则及范围
1.使用原则。按照“立足支部,服务基层,统筹安排,专款专用”的原则。
2.使用范围。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主用于:党员教育管理和权利保障;走访、慰问、表彰、奖励党员和补助生活困难党员;建立、维护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场地;丰富基层党组织的活动内容和活动形式;其他经审批的事项。
三、经费的管理及监督
1.经费的管理。建立完善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专项账页、账簿,健全使用审批和财务管理制度。
2.经费的使用监督。基层党组织应把握好各项开支,将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向党员大会通报,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党员群众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北京注协党委办公室将对经费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并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内容。
四、经费拨付方式
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由北京注协财务部根据基层党组织原提供的开户行账号,在15个工作日内转账拨付,请各基层党组织及时查收。如开户行有变更,及时与北京注协党委办公室或北京注协财务部联系。
北京党委办公室联系人:李 佳,电话:88221079
北京注协财务部联系人:孙晓薇,电话:88221112
附件:拨付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表.doc
中共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委员会
2015年6月29日
